活动详情
时间: 11.18 - 12.24
关注人数: 24499 人
如果有个女人总嫌你冷
总嫌你吃不饱
可以为了你不化妆
那他一定是你妈,只有你妈
人生之旅短暂而绚丽斑斓
时序递嬗,季节轮回
岁月正破译着女人的命运
日子正诠释着女人的人生
女人如花,灿烂致斯
女人的各个阶段都呈现其不同的韵美
或如含苞待放的兰花
或如清新而淡雅
充满渴望,充满期待
花之留念在这个如花岁月,让我们留下最美好的记忆!
520,一个有爱的日子
我们总想着送一份礼物给最亲爱的人
其实礼物不在于贵重,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不如与孩子们来一场“花之约”
寄情于花草,诉说对母亲的关爱
在大自然中感恩母爱,倡导孝道
让生活多点仪式感,让回忆充满温度
容我在您老去之前说爱您
感谢母亲的含辛茹苦
花美人更美,花浓意更浓
花境是一种期待、一种格调
更是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
插花,活泼而随性
一枝一朵都体现着我们对于美和生命的思考
在花的世界中提高艺术品位
此次温情活动
更具有传递情感,增进情感的作用
打造一个精致而惬意的“雅生活”方式
让母亲的蕙质兰心尽情展现
有花·有你·有我,这个520,我们等待着您的光临
活动时间:2018年5月20日 14:00—17:00
活动地点:龙华新区百易广场购物中心一楼
参与对象:3岁以上孩子
活动费用:免费
报名方式:点击上方“我要报名”即可报名。审核通过本次活动我们会以短信通知。活动为公益性免费项目,请慎重报名,三次爽约就可能拉入黑名单。
14:00 ——14:30 在活动地点签到,开启温馨的一天!
14:30 ——15:00 花艺老师进行花艺知识讲解、花材品种、花语介绍和插花技巧等;
15:00 ——16:30 跟随花艺老师,开始处理花材,自己动手制作一个独特的插花艺术;
16:30 ——17:00 收获美满心情,合影留念。
1、每周2小时高质量亲子陪伴,将会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遵时守约也是以身作则给孩子最好的人生榜样。
2、3岁以上小朋友均可报名参加,报名需备注:宝宝全名+出生年月+小区(如:妍妍+07年5月+海滨实验)未备注清楚的会员,将审核不通过。
3、我们的名额特别有限,请珍惜; 如果你失约就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您失去了一次最好亲子成长机会,二是您剥夺了其他人的机会。
4、本次活动是公益性活动,参加活动的孩子和家长必须服从老师的统一安排。请各位妈妈负责看护好孩子的安全。
5、一起活动网活动审核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6:00,每周五下午16:00,审核状态查询:会员中心—我报名的活动—状态—通过即可参加。
6、活动福利:完成下方的【活动任务】,并将分享任务的截图发到微信公众号后台(备注会员名或电话),即可获得奖励积分100。
【活动任务】将此活动链接分享至朋友圈(不可设制屏蔽),并复制“我正在参加一起活动网组织的【馨芳五月·感恩母爱之插花活动】,让母亲在花的世界中提高艺术品位,传递情感,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为子女表达对母亲的深爱之情、回报母爱、尽孝道而搭建的桥梁。有孩子就上一起活动网 http://www.17huodong.com”
7、报名活动即可代表已经遵守一起活动网活动免责申明,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一起活动网所有
活动结束后回到网站写活动分享,你不仅可以获得积分、同时只要你有10期活动分享,还可以获得精美亲子成长相册一本。
时刻了解最新活动动态
一、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参与亲子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监护人及幼儿)。
二、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均不予承担,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三、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均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四、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
五、活动中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的经营行为,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六、为保证亲子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亲子活动中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亲子活动,将自行承担亲子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七、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八、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本声明根据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新评论
铭妈 2018-05-19 00:13:19 <<引用并回复>>
liao0619 2018-05-17 13:11:42 <<引用并回复>>
好想参加啊,可惜学校周末要出板报。
z莹龙1204 2018-05-15 11:12:17 <<引用并回复>>
快乐一生 2018-05-13 09:46:31 <<引用并回复>>